发布日期:2023.03.01
上海房屋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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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09 11:46
【房屋继承流程】
流程: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公证书→至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至交易中心换 领新的产证。
出产证的时效:20 个自然日。
【房屋继承注意事项】
流程: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公证书→至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至交易中心换 领新的产证。
出产证的时效:20 个自然日。
【房屋继承注意事项】

办理继承时继承人无需满足上海市购房条件进行资质审核
继承的住房将计入房产套数,继承人在购买新的住房时受限购政策的影响
继承人继承住房后,办理户口迁入要符合上海市户籍迁入政策;即非沪籍人士继承房产后并不能随意办理户口迁入,成为沪籍户口
继承人继承房屋不能视为销售,无需办理网签、资质审核,不同的继承方式税费情况不同
【继承公证】:产权人或共有权人死亡,继承人欲将其名下的产权变更至自己名下,需要至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 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活动
到场人:所有继承人需共同到场,不可以委托他人
收费标准:因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及所占份额比较复杂,故应以各公证处的实际缴纳标准为准
【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办理继承公证,应当确认该遗产是否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应明确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例如有无典当、有无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是否有争议; 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等
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 世的一方所有
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 律规定
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若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1)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 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 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如:非法所得的财产); 5)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 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